——【 民 法 】 部分
共删除考点 16 个,增加考点 11 个
删 除 考 点
◇民法渊源的含义
◇制定法
(民法通则以及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习惯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的生效和失效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
◇时效取得
◇房屋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增 加 考 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所有权的内容
(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国家所有权
(国家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国家所有权的保护)
◇集体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的概念、集体所有权的主体和集体所有权的行使、集体所有权的保护)
◇私人所有权
◇法人所有权
(企业法人所有权、其他法人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专有部分的单独所有权、共有部分的共有权、业主的管理权)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因主物转让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
第一章 民法概述
删除考点 :民法渊源的含义 制定法(民法通则以及民事单行法、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地方性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解释规范性文件、国际条约中的民法规范) 习惯 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的生效和失效、民事法律规范的溯及力问题)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章 法人
第四章 物与有价证券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增加考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六章 代理
增加考点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第八章 物权概述
第九章 所有权(考点变化大)
第十章 共有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第十三章 占有
第十四章 债的概述
第十五章 债的履行
第十六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第十七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注:原第十八章删除)
增加考点 :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概念、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不安抗辩权的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注: 实际上是将原第二十章的有关考点调整到第十八章
删除考点 :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主合同与从合同 束己合同与涉他合同
第十九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注:原第十九章删除)
删除考点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当事人一方违约与同时履行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的概念 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不安抗辩权的效力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效力
第二十章 合同责任
第二十一章 转移财产权利的合同
第二十二章 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提供劳务的合同
第二十四章 技术合同
第二十五章 不当得利、无因管理
第二十六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十七章 著作权
第二十八章 专利权
第二十九章 商标权
第 三十 章 婚姻家庭
第三十一章 继承概述
第三十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三十三章 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三十五章 人身权
第三十六章 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