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大兴公司与全宇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由大兴公司委托全宇公司采购 500 台彩电,并预先支付购买
彩电的费用 50 万元。全宇公司经考察发现甲市 W 区的天鹅公司有一批质优价廉的名牌彩电,遂以自己的名
义与天鹅公司签订了一份彩电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全宇公司从天鹅公司购进 500 台彩电,总价款 130 万
元,全宇公司先行支付 30 万元定金;天鹅公司采取送货方式,将全部彩电运至乙市 S 区,货到验收后一周
内全宇公司付清全部款项。天鹅公司在发货时,工作人员误发成 505 台。在运输途中,由于被一车追尾,
20 台彩电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全宇公司在 S 区合同约定地点接收了 505 台彩电,当即对发生损坏的 20 台彩
电提出了质量异议,并将全部彩电交付大兴公司。由于彩电滞销,大兴公司一直拒付货款,致全宇公司一
直无法向天鹅公司支付货款。交货 2 个星期后,全宇公司向天鹅公司披露了是受大兴公司委托代为购买彩
电的情况。
问题:
1 .天鹅公司事先并不知晓全宇公司系受大兴公司委托购买彩电,知悉这一情况后,天鹅公司能否要求
大兴公司支付货款?为什么?
2 .全宇公司与天鹅公司订立的合同中的定金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3 .大兴公司多收的 5 台彩电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4 .如追尾的肇事车辆逃逸, 20 台受损彩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为什么?
5 .如天鹅公司以全宇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后,在诉讼过程中,天鹅公司认为要求大兴公司支付货款更
为有利,能否改为主张由大兴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为什么?
【 答案 】 :
1. 受托人以自己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向第三人披
露委托人后,第三人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
2. 部分无效。因定金数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的 20% ,超出部分无效。
3. 应返还给天鹅公司。属于不当得利。
4. 应由天鹅公司承担。标的物交付前发生的损失应由出卖人承担。
5. 不能。因为第三人选定了相对人后,不能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 解析 】 :
1 、 《 合同法 》 第四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
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
选定的相对人。
2 、 《 担保法 》 第九十一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3 、 《 民法通则 》 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
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4 、 《 合同法 》 第一百四十二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
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 、 《 合同法 》 第四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
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
选定的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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