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司法考试频道 > 跳过导航链接知识库系统 > 司考 > 国家司法考试复习指导 > 宪法 > 司法考试新增考点:《宪法》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司法考试新增考点:《宪法》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2008年08月19日 14:11      阅读次数:1138

1、宪法是法。宪法和普通法律一样具有法律规范的基本属性,具有规范性、普遍性、强制性、可诉性等特征。

2、宪法是更高的法。宪法虽然是法,但它不规定公民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而是规定政府和法律能做或不能做什么。宪法是管法的法。宪法是国家的基本组织法,规定政府的原则、职能、程序。宪法是保障公民权利的基本契约。宪法是衡量普通法律的法律标准。

司法考试新增考点:《宪法》宪法与法律的关系

上一篇|回目录|下一篇支持键盘方向键←和→翻页
类 型 班  次 现 价
课 时
报 名

保过

系列

hot 嫦娥1号班 12800元 1800学时
hot 过关实验(一)班 8800元 1440学时
hot 过关实验(二)班 6800元 1080学时
系统全程系列 hot 精品旗舰班 4800元或者3280元 720学时
hot 高效攻关体系 2680元或者1380元 520学时
  hot 理论基础精解班 980元 396学时
  hot 高频考点速记班 800元 80学时
  hot 必考法条精解班 1280元 144学时
  hot 必考法条·习题突破班 580元 60学时
  hot 2008年真题解析班 280元 62学时
  hot 真题详解班(03-08年真题) 780元 320学时
立即报名选中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