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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环境保护法部分)要点和经典试题

2008年08月26日 10:39      阅读次数:1122

考试要点:

  一、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三同时制度、环境保护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标准制度)

  二、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免予承担责任的情形(不可抗力造成并且行为人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受害人自我致害、第三者过错)]

  三、环境民事纠纷的处理(行政调解处理不是必经程序,处理决定没有强制执行效力,对处理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应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进行民事诉讼)

  四、诉讼时效(3年)与举证责任的倒置、因果关系的推定

  例题:

  1.东方造纸厂因排放污水致使附近数十农户近1000亩的庄稼死亡,有关该事件的表述中那些错误(ABD)

  A.若东方造纸厂能证明其污水排放标准是符合有关排污标准规定的,则东方造纸厂不承担民事责任

  B.若东方造纸厂能证明自己主观上确无过错,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C.若造成的财产损失重大,可以对直接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D.若数十农户共同起诉东方造纸厂,则应举证证明其庄稼死亡是因造纸厂排放污水造成的

  考查知识点:环境民事责任

  2.依据环境保护法,下列哪些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限期治理(ABC)

  A.国务院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B.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D.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考查知识点:限期治理制度

  3.关于环境民事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CD)

  A.环境民事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诉讼

  B.环境行政调解处理是解决环境民事争议的必经程序

  C.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3年

  D.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考查知识点:环境民事争议

  4.某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因排污造成严重污染,经限期治理未完成治理任务,接下来可以采取哪些措施(ABC)

  A.加收超标排污费

  B.由环保局处以罚款

  C.由作出限期治理措施的人民政府作出责令停业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

  D.由环保局责令停业,报国务院批准

  考查知识点:未完成治理任务的法律责任

司法考试:《经济法》辅导(环境保护法部分)要点和经典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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