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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国家的管辖权与国家主权豁免

2008年05月15日 13:10      阅读次数:1266

一、国家的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又称属地优越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及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事件,都有管辖的权利,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这是国家行使管辖权的首要依据,除非国际法另有规定,属地管辖权优于其他管辖权类型。

(2)属人管辖权。又称属人优越权,是指国家对于具有其国籍的人,具有管辖的权利,而无论他们在国内还是国外。除自然人外,国家行使属人管辖权的对象在不同程度上还包括具有该国国籍的法人,以及船舶、航空器或航天器。

(3)保护性管辖权。是指国家对于在其领土范围以外从事严重侵害该国或其公民重大利益行为的外国人进行管辖的权利。

(4)普遍性管辖权。是指根据国际法的规定,对于从事危害国际安全与和平及全人类利益的国际罪行的人,不论其国籍及行为发生地为何,各国都有管辖的权利。目前,战争罪、侵略罪、反人道罪、海盗罪等已被公认为国家普遍管辖权的对象。灭绝种族、贩卖毒品、贩卖奴隶、种族隔离、实施酷刑、航空器劫持等行为也已被有关的国际条约确定为缔约国合作惩治的罪行。

二|、管辖权的冲突和解决

当一个以上的国家基于相同或不同的管辖基础而对同一个问题主张行使管辖权时,就会发生管辖权的冲突问题。对于管辖权冲突的解决,尚没有形成全面统一的国际法规则。在国家实践中,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1)国内立法中制定不同范围的法律冲突适用规则,包括管辖权冲突时的适用规则。

(2)通过国际公约解决缔约国之间在某些问题上的管辖权冲突,如确立有关国家的专属管辖权,或规定管辖权的优先顺序等。

(3)通过有关国家间协商解决。

三、国家主权豁免

(1)含义。是指国家的行为及其财产不受他国管辖。这是从“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这一罗马法概念中引申出来的一项习惯国际法规则。实践中,国家主权豁免主要表现在司法豁免方面,即一国国内法院非经外国同意,不得受理以外国国家为被告的诉讼,因此主权豁免又经常被称为国家的司法豁免权。

(2)主权豁免的范围。20世纪以前,国家的一切行为和财产在外国均享有豁免,这称为“绝对豁免原则”。但是,20世纪以来特别是二战之后,国家大量地参与跨国贸易、金融、投资等商业活动,绝对豁免原则使得外国个人或法人在与国家进行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因此诞生了“限制豁免原则”。该理论主张将国家行为分为商业行为(管理权行为)和非商业行为(统治权行为),前者不享有豁免,而后者享有豁免。目前,限制豁免的基本观点已逐渐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学者的接受。

(3)豁免的放弃。

第一,明示放弃和默示放弃。前者是指国家通过条约、合同或声明,事先或事后以明白的语言表达就某种行为或事项上豁免的放弃;后者是国家通过在外国法院与特定诉讼直接有关的积极的行为,表示其放弃豁免而接受法院管辖,包括作为原告在外国法院提起诉讼、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或作为诉讼利害关系人介入特定诉讼等。但国家为主张其豁免权而出庭阐述立场并不构成豁免的默示放弃。

第二,对于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执行豁免的放弃。执行豁免的放弃必须另行明示作出。

【历年真题】

(03.卷一.多.57)

甲国政府与乙国“绿宝”公司在乙国订立了一项环保开发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绿宝”公司以甲国政府没有及时按照合同支付有关款项为由诉至乙国法院,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阐述了甲国一贯坚持的绝对豁免主义立场。如果乙国是采取相对豁免主义的国家,根据目前的国际法规则和实践,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国政府订立上述合同行为本身,是一种商业活动,已构成对其国家豁免权的放弃,乙国法院可以管辖

B.甲国政府派代表向法院作出说明,这一事实不意味着甲国已放弃在此诉讼中的国家豁免权

C.即使甲国在其他案件上曾经接受过乙国法院的管辖,也不能意味着,乙国法院在此案中当然地可以管辖

D.乙国法院作出缺席判决后,甲国要求乙国宣布该判决无效。甲国这一行为表明,甲国此前已接受了乙国法院的管辖

【答案】BC

【模拟试题】

中国公民张某在其搭乘的美国民用飞机飞越公海上空时劫持了该飞机。该机飞经日本,最终在墨西哥降落。张某被墨西哥警察逮捕。根据《海牙公约》有关管辖权的规定,哪种判断是错误的?(  )

A美国因其飞机是在公海上空被劫持,无管辖权

B日本只因飞机飞经也无管辖权

C墨西哥由于是飞机的降落地国,并将张某逮捕,有管辖权

D中国因张某是其公民,也有管辖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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