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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四条法条分解

2008年5月15日 16:47      阅读次数:1244


  
  「重点法条」

  第四条 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

  「意思分解」

  1公司股东的资产一投入公司,该资产即转归公司法人所有,公司股东获得股东权,但丧失对资产(投资)的所有权。

  2股东权主要有三项内容:

  (1)资产受益;

  (2)重大决策;

  (3)选择管理者。

  3公司法人财产权、公司法人人格、公司独立责任是公司法人的三大构成要素,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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