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司法考试频道 > 跳过导航链接知识库系统 > 司考 > 国家司法考试卷四专题 > 经典案例 > 民法 > 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只卖不租引诉讼 地下车位非共有

司法考试经典案例:只卖不租引诉讼 地下车位非共有

2008年09月08日 10:33      阅读次数:1103
    小区开发商出售地下车位,而一业主认为地下车库应为业主共有,因此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开发商提供使用车位。日前,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一审驳回了业主的诉讼请求。

   2007年年底,业主赵某发现小区公示牌上张贴了一张告示,通知小区地下车库于2008年1月1日起使用。随即,赵某与小区开发商联系租用地下车库、车位等事宜。却得到消息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还要按月交纳管理费。赵某认为,地下车库是小区公用设施的一部分,应当为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出售车位,地下车位只卖不租的做法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由此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为自己提供车位。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物权法,地下车库的归属应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本案中,被告开发商通过出售的方式约定小区地下车库车位的归属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在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原告赵某明确表示不购买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司法考试经典案例

上一篇|回目录|下一篇支持键盘方向键←和→翻页
类 型 班  次 现 价
课 时
报 名

保过

系列

hot 嫦娥1号班 12800元 1800学时
hot 过关实验(一)班 8800元 1440学时
hot 过关实验(二)班 6800元 1080学时
系统全程系列 hot 精品旗舰班 4800元或者3280元 720学时
hot 高效攻关体系 2680元或者1380元 520学时
  hot 理论基础精解班 980元 396学时
  hot 高频考点速记班 800元 80学时
  hot 必考法条精解班 1280元 144学时
  hot 必考法条·习题突破班 580元 60学时
  hot 2008年真题解析班 280元 62学时
  hot 真题详解班(03-08年真题) 780元 320学时
立即报名选中的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培训课程